借阅规则

黄渡中学图书馆学生借阅规则

作者:黄渡中学     更新时间:2019-01-03 09:19    

 

1、  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在规定时间借阅图书资料。借书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。补证须至图书馆办理手续。

 

2、  进入借书处请勿大声喧哗,请勿食用外带食品。图书浏览后按原位置插回原处,书包、手提包不得带人书库。

 

3、  学生对所借图书要及时检查,如发现污损、撕开等情况要主动说明,以明责任,否则由本人负责。

 

4、  学生每天借书一次,每次限借4册,借期30天。超期需加办续借手续,无正当理由超期,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借阅。对超期拒不归还者,视情节轻重按书价的1~3倍赔偿。

 

5、  读者遗失图书一般按原价赔款。污损书刊,如不影响内容完整,按书刊定价30%至原价赔偿。对有意破坏书刊、盗窃书刊或谎报遗失者,除照章赔偿外,应视其情节轻重,上报有德育处给予适当处分或罚款。造成污损或遗失书刊,在赔偿处理前停止借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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