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一、考核依据
《嘉定区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实施办法》及当年区教育局关于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。
二、考核组织
学校考核评聘委员会具体负责。
三、考核范围与对象:
凡2020年6月30日在编在岗教职工均为考核对象。
四、考核标准
教师:《嘉定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标》(11项)
职工:《黄渡中学职工工作评价指标》(10项)
五、考核原则与办法
1、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,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,根据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,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、水平、能力为重点。
2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民主原则,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。
3、考核实行师德“一票否决制”,凡严重违反《上海市教师师德规范》和《黄渡中学师德规范实施细则》且造成不良影响者,当学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4、考核由考核委员会人员打分,综合平均后从高至低排列。
6、教师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应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,其优秀人员为同级职称人数的的20%(人数用去尾法计算),并将成为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候选人。
7、职工学年度考核只排名次,不评优秀,但将作为下一学年度聘任和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的重要依据。
8、学年度考核结果应记录在教职工业务考绩档案中,作为教职工奖惩、职务评聘、晋升、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。
9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。
10、本方案自公布起执行。
六、具体日程安排
6月24日 考核评聘委员会成员评价;
6月25日 公示优秀名单
7月3日 上交相关材料。
上海市嘉定区黄渡中学
2020年6.月19日
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546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