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言文字
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。由于我校地处郊区,外来务工子女占有一定的比例,学生乡音难改,因此推广普通话有一定难度。为了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,我校制定了如下制度:
1、每班推选语文课代表做“语言文字监督员”,对班级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,检查班级黑板报“每日一拼“及下课时学生说普通话的情况并做好记录。
2、每个年级办公室选一名语文教师担任“语言文字”督察员,督促教师说普通话。
3、教务处检查备课本、听课本、作业本时要求教师、学生写规范汉字,并做好记录。
4、推普组长和总务主任负责对校园的标语、宣传牌等公共用字进行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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